
记者从石家庄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,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第六六〇号公告核准了石家庄市“正定马家卤鸡”“行唐大枣”等产品的3家企业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。
截至目前,石家庄市11件地理标志产品中,已有10件获准使用专用标志,核准用标企业累计达到63家,专用标志使用覆盖率提升至90.9%。另有1件地理标志产品“鹿泉香椿”的省级地方标准已完成修订,专用标志使用的前提条件基本完备,只待上市季节产品检验检测后提出申请。
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代表了地理标志产品种植历史、文化底蕴和广泛美誉,是产品高品质的重要体现。下一步,石家庄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完善服务机制,深入挖掘培育潜力产品,指导企业规范使用专用标志,不断提升地理标志品牌影响力和产品附加值,为发展特色产业、助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有力支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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